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合同债权转让,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,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。债权让与,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,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。其中,馈权人称为让与人,第三人称为受让人。那么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,以下由诉宁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一、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在债权部分转让情况下,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,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。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转让,都不应增加债务人的负担。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、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。如果债权不存在,则转让行为无效。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,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。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。
2、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。
3、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,双方签字认可。
二、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
1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2、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,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,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。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,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。
三、法律依据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79条的规定,下列权利不得转让:(1)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。这种类型主要有: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,如雇佣人对受雇人的债权;以选定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,如某个特定演员的演出活动;属于从权利的债权,如保证合同等。(2)按照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。(3)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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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地理美姑县位于四川省西南部,凉山彝族自治州东北部,大凉山黄茅埂西麓。县域介于东经102°53′~103°21′,北纬28°02′~28°54′之间。东邻雷波县,西接越西县,南连昭觉县,北毗峨边彝族自治县,西北与甘洛县连界,东北同马边彝族自治县接壤。县境南北长94.8公里,东西宽46.4公里。县域实辖面积2731.6平方公里,常耕地面积24.3万亩,农村人平占有耕地1.69亩。全县辖8个区,1个镇,44个乡,291个村,1475个村民小组;有34276户,151024人,其中彝族146649人,占总人口的97.1%;汉族4346人,占2.88%;回、蒙、苗、畲、藏等民族(均为城镇人口)29人,占0.02%。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55.29人。县人民政府驻地巴普镇,位于东经103°07′,北纬28°19′,海拔2082米,距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地西昌市170公里。